2012聚美瑞(太原)五金机电新产品新技术博览会
邀 请 函
主办单位: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
山西省五金机电商会
太原聚美瑞国际五金机电城
山西煤矿设备网
承办单位:太原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12年06月30日-2012年07月02日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588号 聚美瑞国际五金机电城
一、展会简介
为了迎接首届世界晋商大会胜利召开,在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和山西省五金机电商会的大力支持下,太原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隆重举办“2012聚美瑞(太原)五金机电新产品新技术博览会”。同时,由山西省五金机电商会、山西煤矿设备网和台湾聚瑞控股集团联合开创的以行业商会联盟为平台、以专业互联网电子商务为理念、以国际化品牌市场服务为核心的“三网合一”互动营销新模式正式启动。
聚美瑞(太原)五金机电新产品新技术博览会,主旨是为全国五金机电行业的厂商聚集、落地太原搭建平台,集中展示五金机电行业最新科技成果、先进技术及产品。聚美瑞国际五金机电城,通过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导入,建立网络营销运营系统,以网络互动营销的方式拓展国内外市场,实现产品产业化、国际化,彻底解决了传统五金机电市场实体商铺和网络信息不对称的短板,解除了客户对电子商务诚信度的困惑,促进了企业转型跨越发展能力的快速提升。使聚美瑞国际五金机电城成为“永不落幕的博览会”。
二、参展范围
煤矿设备: 供电设备、通风设备、防暴设备等;
五金工具:建筑五金,日用五金,汽保工具,起重工具,量具磨具,刀具锁具等;机电设备、电力器材、水暖管件、保温材料、消防器材、电线电缆、照明电器、其它环保高科技产品等。
三、展会规模
标准展位200个、40000平方米展出面积
参展商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地区
政府团购、各大产业专业采购商莅临指导
四、参展商专项服务
1. 《会刊》免费发布企业及产品信息
2. 展前信息发布
3. 展会期间新闻发布服务
4. 展会搭建、特装服务
5. 展品现场装卸与搬运服务
6. 展品运输与托运服务
7. 电源租赁与安装服务
8. 展具、家具租赁服务
9. 专业观众和终瑞客户邀请服务
10. 清洁、消防、保安服务
联系人:王婵娟 刘美娟
联系电话:0351—5227587 18935195511 13771714680
邮箱:jmrfc_zwh@163.com
参展说明书
尊敬的参展商:
您好!
欢迎您参加2012聚美瑞(太原)五金机电新产品新技术博览会。组委会希望这本《参展说明书》可以帮助您做好展前准备工作,确保展出顺利进行。请您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对于展会各项服务的申请填好相应的表格,于截止日期之前签字盖章后传真或电子邮件交到组委会,所有表格请留备份。
您若还有其他问题和需求,请与展会组委会联系,我们会尽快予以答复。
展会组委会
二O一二年六月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588号
太原聚美瑞国际五金机电城
邮编:030000 电话:0351-5227587 传真:0351-5279779
邮箱:jmrfc_zwh@163.com 网址:http://www.jmrwjc.com
一、名称:
2012聚美瑞(太原)五金机电新产品新技术博览会暨太原聚美瑞国际五金机电城一期开业庆典
二、主办、承办、支持商协会
1、主办单位:
山西省五金机电商会
太原聚美瑞国际五金机电城
山西煤矿设备网
2、承办单位
太原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支持商协会
(1)福建商会
(2)浙江商会
(3)江西商会
(4)广东商会
三、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2年6月30~7月2日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588号
四、展览时间安排
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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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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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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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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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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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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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27日: 每日0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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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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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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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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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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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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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商进场:08:0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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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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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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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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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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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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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活动初步安排
6月30日09:00 贵宾巡视展览
6月30日10:00 博览会及一期开业开幕式
6月30日10:30 博览会暨开业庆典活动
6月30日14:30 山西煤矿设备网与聚美瑞国际五金机电城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发展与合作论坛
6月30日15:00 五金机电行业最新科技成果、先进技术演示及新产品发布会
六、展示内容
设标准展位200个,分为3个区,每区按业态布展,详见展位图
A区:展位标准为3×3米,共计108个
A-1区:展位号A1~A40号,以工量具、刀量具、夹具、衡具、塑料模具、齿轮、电工电料、紧固件、磨具磨料等产品为主;
A-2区:展位号A41~A68号,西面以工具类、轴承等产品为主;东面以饮食配套为主;
A-3区:展位号A69~A108号,以各类五金(日用、装潢、园林、建筑、木工等)、五金制品、阀门、水嘴、管道零件等产品为主;
B区:净地展位,作为特展区,需提前申请;
C区:展位标准为3×3米,共计92个
C-1区:展位号C1~C30号,以煤机、空压机等产品为主;
C-2区:展位号C31~C68号,以自动化机床及组合机床、焊接设备、发电机组等产品为主;
C-3区:展位号C69~C92号,以减速机、鼓风机、变速机、变压器产品等为主。
(一)主要展品类别
电动工具、气动工具、手动工具、液压工具、风动工具、组合机床与自动化加工设备、建筑五金、园林五金、木工五金、装潢五金、日用五金、五金制品、减速机、鼓风机、变速机、空压机、工.量具、刀.量具、夹具、射灯、阀门、水嘴、管道零件、民用日用五金、电加工及焊接设备、电焊机、焊接材料、衡器、电缆、电线、漆包线、各种轴承、发电机组、表面处理设备、塑料模具、各种齿轮、磨具磨料、电工电料、机械类
(二)先进适用技术专题
展示五金机电行业最新科技成果、先进技术及产品等。
(一)领取参展商证
1、参展商证供参展人员使用,一人一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每个标准展位可领取3个参展商证。
2、参加团组的参展商:由组团单位统一领取和发放参展商证。
3、市场商户邀约的参展商:由商户代为领取和发放参展商证。
4、自行报名的参展商:凭有效证件和展位确认书在现场展览工作组领取。
5、各参展企业支付参展费用、押金,并通过展览工作组审核确认后,方可领取参展商证件。
附:参展费用表格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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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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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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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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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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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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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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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展办理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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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椅租赁、电、清洁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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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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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金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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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布展及撤展规定
第一条:各展位施工人员须凭有效施工证在组委会规定的时间内布展及撤展。
第二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放射性危险品进展场,参展单位如有特殊需要,必须事先向安保办公室提供详细资料,经安保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放在指定地点。
第三条:展位承重不得超出本展场的地面负荷参数;展品及装饰物垂直投影不得超出展位范围;展位搭建最高点不得超过6米。
第四条:不得擅自拆改、增减、损坏、污损原有建筑物和各项固定设备。所有地面及标准展位的展板不得敲钉、打洞。
第五条:不得擅自移出展位内的展具、电器等租赁设备。
第六条:严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烧煮食物。
第七条:必须严格遵守展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详见本手册第八款),对组委会消防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必须立即执行。
第八条:必须严格执行展会《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详见本手册第九款),自觉遵守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第九条:各特装展位参展商或设计施工单位进场布展前须与组委会签订《净地展台装修申请表》。因违反相关规定,或因设计和布展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签订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如有展位改建、展具租赁、电力接驳等需求,必须向展会主场搭建总代理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为确保租赁需求供应到位,请务必于2012年6月20日前递交申请。现场递交申请,因仓储量有限,则优先提供给标准展位参展商,且遵循“先到先得”原则。
(三)展位规格及配备
标准展位:3米×3米/个,咨询桌一张、椅子二把、220V电源插座一个、铺设专用地毯。
净地展位:免费提供光地,不含任何配置。若需接驳照明或动力电源的请提前申请。
(四)特装布展申请
1、特装布展申报材料
需在净地展位上进行特装的参展商或其委托的设计施工单位,请于2012年6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展会工作组。
①《净地展台装修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展位设计施工方案:包括平面图、正立面、侧立面图、彩色立体效果图、电路示意图,展台规划说明及特装材料技术数据,一式两份。(核对图表)
2、特装展位施工证办理
各施工单位须于2012年6月20日前向展会工作组递交以下材料: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施工人员身份证登记表及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展确认书》复印件
工作组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展台特装审核意见表》传真给申请单位。审核合格的予以发放施工证进场布展;审核不合格的单位,则须按照“意见表”的要求修改,直至达到要求。
3、特装展位场地清洁要求
撤展时将本展位内属本单位带入的所有物品(包括展示品、装修、装饰、地毯等用材)全部清理运离展场,并在拆除、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展场地面及设施。撤展结束后(即2012年7月2日)向展会工作组申请办理押金退还手续。经组委会检查确认合格的予以退还押金;如在撤展过程中有损坏地面、设备等,照价赔偿。
(五)布展施工管理
1、标准展位的搭建与改建统一由展会主场搭建总代理负责。
受主办单位委托,承揽本次展会的标准展台搭建,提供展会现场服务,展商可就有关展台搭建、布展事宜与本公司联系。为确保展会的顺利进行,请各参展商依照本指南的有关规定作出安排,以免延误展出及产生附加费用。价格另议。
主场搭建商:太原市迎泽区金视觉广告设计工作室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235号
电话:0351-2871236,13403451036
传真:0351-5279779
联系人:宋玲、晋江慧
开户行:中国银行太原市南城支行
账号:140452527058
个人账号:郭绍华
账号:4563513500010043562
2、各展位布展须按规定申领施工证。施工证不得涂改、复制、转借、转让、倒卖等,不得超出本展位范围施工。参展商也可委托主场搭建商统一布展,费用自理。
(1)施工证由组团单位、参展单位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免费申请领取,不对施工人员单独发放。
(2)经确认的标准展位和审核合格的特装展位(特装展位施工证申领要求详见第七款第(四)条第2点),方予发放施工证。
3、施工证与参展商证一并发给参展商。发放标准为每标准展位2个施工证;特装展位按实际需求领取施工证。
4、对已通过审批确定的展位设计施工方案,一律不得自行更改;如确需更改的,须经展会工作组审批同意。
5、布展施工须严格遵守展会的各项安全规定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人身和工程安全。
6、布展完成后,经展会安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展会安保部门为展会布展施工的监管机构,对各展位的布展施工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管理,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违规单位负责。
(六)使用展场细则
1、展品的运输、安装及演示操作不可超出地面负荷能力,凡超大、超重物件运入或操作应提前报主办单位,取得批准后方可运入;
2、参展单位不得超出自己展位范围布展、占用公用通道、遮挡消防、供电设备及安全通道,不得随意超出自己展位范围悬挂广告、拉扯串旗等,不得随意张贴广告;
3、所有设备在运作时均应安装安全装置,应由合格的人员操作,并建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参观者必须与运行的设备保持相对安全的距离;
4、参展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安全、保卫、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提高警惕。保管好个人携带的文件、财物,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带入展场,所有展场内严禁吸烟;
5、展商若需接驳任何电源,请提前与展会工作组联系,由合格的电工人员操作;
6、展会为参展单位提供的展位及租赁的桌椅,插座均不得随意更换、搬动、抢占。如需其它配置,可向搭建商租赁;
7、以下展品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书面批准:
7.1.作为展品展出或适用任何加热器、铁烤架、发热器或明火装置、蜡烛、灯笼、火炬、焊接装置或其它发烟物质;
7.2 展出和使用任何可能被认为危险的电器、机械或化学装置,应提交有关监管机构批准;
7.3 所有有毒或危险物,包括易燃液体,压缩气体或危险化学品。
(七)展位使用及展会现场管理办法
进出场管理
1、参展企业需提前向展会工作组申报参展商品名称和数量,根据《参展确认书》确定的展品和数量参展,参展展品如有变动和调整,请参展商于2012年6月25日前重新确认。
2、展品进入展区必须经过检查,查验不合格的物品一律不得进入展场。安检人员根据《展位确认书》确定的参展商品名称和数量予以放行。
3、展品须于布展期间送达展位,正式展览期间,不得进入展场。
4、参展企业须遵守展会有关撤展规定,不得提前撤展。
5、对展位以外摆放的各类展样品和物品,市场相关部门予以暂扣。经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核实合格的产品予以退还,凡核实属假冒伪劣产品由工商部门予以销毁。在对违规摆放的物品处理中造成的任何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物主承担。
6、未经允许,不得利用公共场地搭建广告牌,不得在自己展位以外的区域散发各类广告和宣传资料,不得在现场进行高音宣传、大声喧哗或进行不正当竞争等影响展会环境和秩序的行为。
7、各参展商要妥善保管好参展物品,每天闭展前要将展品存放展柜,贵重物品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由专人看守和护理。大会对每个展区都安排保安24小时值班,但对展品丢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其它事宜
1. 大会编印《会刊》,为各展商免费刊登200字以内公司产品简介,各展商请于2012年6月18日前将《会刊登记表》通过E-mail(jmrfc_zwh@163.com)发送至大会组委会,否则不予刊登;
注:为扩大本次展会的影响,加大宣传企业产品及形象力度,本届展会统一编印《会刊》通信录,《会刊》为A4(297mm×140mm)版面,使用进口铜版纸彩色精印,该刊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参展商及产品,除在大会期间广泛赠送给主管部门、相关协会、专业观众外,还将通过主办单位庞大的网络免费派送到全国各地专业人士手中。展会期间还提供全面的会场广告支持。《会刊》广告费用如下:(先到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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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刊登会刊广告的展商请于6月18日前将制作后的电子档寄至大会组委会;
3. 主办机构免费为展商提供足够参观券供邀请客户,需要者请与大会组委会联系;
4. 展商请在6月18日前付清押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展,已预订展位不予保留;
5. 展商须在6月29日前报到,完成布展;
6. 为使大会顺利进行,主办机构必要时有权对部分参展商的展位进行适当调整,望展商给予配合;
7. 展位不得私自转让,展商不得展览与展会无关的展品,否则主办机构有权收回展位,已收押金不退;
8. 参展代表应严格遵守开展(上午8:30时), 闭展(下午18:00时)时间,每日8:30准时到达各自展位,如不按时到位展品丢失责任自负;
9. 展商若有其它要求,请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更好的为您服务。
八、安全保卫规定
为了维护展会的良好秩序,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大会安全,依据社会治安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保卫组,由组委会指定一人担任组长(为展会期间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同时,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保安人员,协助展会保卫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提高与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展会安全。
(三)全体与会人员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自觉遵守展会各项规定,共同维护展会秩序。
(四)从展会布展至撤展结束,所有会展工作人员(主办方及参展商工作人员)须将证件挂在胸前,服从和配合保卫人员检查。不准将证件转借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妥善保管好展样品和个人随身物品。每天闭展前,要将贵重样品存放展柜或保险柜内或采取其它有效保护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看守和管理,参展商应按时进场,并请不要提前退场,以确保展样品安全。
(六)陈列的管制刀具等展样品需入柜上锁或固定在展板上。展览期间要有专人看护,妥善保管,开、闭展时要清点数目,防止被盗。
(七)剧毒品、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等展样品,只能使用仿制代用品,严禁携带实物进入展场。
(八)展位装修、搭建,参照《展场防火规定》执行。展样品的陈列须按规定摆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展、样品摆出展位外的任何地方。要服从展会检查组、保卫人员的检查纠正。
(九)布展期间,运送展样品的汽车进入展场,按指定地点临时停放,卸货后即驶出展场。搬运展样品出展场时,须凭展会的放行条,经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十)进入展场的汽车须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规定路线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十一)展会期间,凡拾获的各种物品应及时送交展会保卫组登记处理,不准自行保管和擅自处理。
九、展场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1、各展区负责人以及各展位的负责人为相应的各展区、展位的第一防火责任人。
2、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遵守消防工作有关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消防工作防范措施,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检查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3、各第一防火责任人对所在展区、展位安全防火工作负全责。
(二)全场禁止吸烟,违者按章处罚
(三)消防通道始终保持畅通无阻
1、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得小于8米。
2、严禁在展位以外的任何地方(包括楼梯、电梯前室、通道等)摆放展样品,违反者除没收外,给予通报批评;不得将展样品悬挂在消防、配电、空调设施上,违者造成设施损坏和不良后果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
3、布、撤展期间各种装修材料、展样品不得堆放在展场通道上,以免堵塞消防通道。
4、安全管理人员将对违规摆放的物品进行清理,清理中造成的任何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物主承担。
(四)各类装修消防安全要求
展位装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装修工程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和以下规定,进行设计施工。
1、所有装修装饰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不得使用未经阻燃处理的草、竹、藤、纸、树皮、泡沫、芦苇、可燃塑料板(万通板)、可燃地毯、布料和木板等物品作装修装饰用料。
2、各参展、布展、施工人员,须自觉爱护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消防设施完好。
3、消防栓、灯光和灭火器材前1.5米范围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严禁阻挡、圈占、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
4、电气产品的安装、使用等必须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技术有关规定。同时,电气安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
5、展区内除重点布展区域及预置的灯具外,不得增设任何照明设备。
6、自行搭装的展位,施工期间须有专职电工留守值班。
7、展位装修工程完毕,须报现场保卫组会同市公安消防局等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展场
1、严禁将烟花、炮竹、汽油、煤油、酒精、天那水、氢气以及保卫部门认为可能威胁展场安全的物品带入场内。
2、施工、机械操作表演确实需要用汽油、天那水、酒精等易燃液体或明火作业(电焊、气焊),使用前24小时须报现场保卫组审批,批准后,派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安全。
(六)包装材料应及时清出场外
布展使用的各类包装箱、纸屑等废弃物务必于当日及时清理出场外,严禁将其存放在展位内、柜顶或展位板壁背后。
(七)认真做好闭展前的清场工作
1、展会每天闭展前,各参展代表应积极配合保卫人员做好清场工作。
2、清场的主要内容有:A.展位内的可燃杂物、火种和其它灾害隐患;B.切断本展位的电源;C.保管好贵重物品。
展会期间请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如有违反并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依照《消防法》给予处罚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展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用电管理部门
展会工作组设有用电专职管理员,为展会管理用电的职能部门。各参展企业,凡在布展和展览期间需要布展施工和展出用电,应办理有关用电申请手续并遵守本规定。
(二) 布展施工使用电气材料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规定
1、选用的电气材料和设施设备须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
2、配电开关箱内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3、电线须使用ZR-BVV(阻燃双塑铜芯电线)和扩套电线。禁止使用花线和铝芯线。
4、穿过人行地面、地毯和暗敷设在装修物内的电线须穿管(金属管,阻燃塑料管)保护。
5、金属保护管和金属构件须做电气跨接,并做安全接地。
6、各电气回路必须有专用保护地线,并与凡可能接触漏电的金属物件相连。
7、使用大功率发热灯具应加装防护罩(如100W以上碘钨灯)。禁止使用500W以上的大功率灯具。
8、申请24小时供电的,不得随意接入展场的电箱和插座上,须如实办理展位用电申请手续及缴纳相关费用,并确保无故障隐患,设置合适可靠的保护开关。因用电设备故障或自带开关失灵导致配电开关保护动作而断电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参展企业负责。
9、爱护展场的电气设施设备,不准乱拉乱接,违反者一经发现,即作停电处罚。由此给展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参展单位负责赔偿。
10、自觉接受展会电工对展位内用电器具及线路、开关等配电设施的检查。发现隐患,要配合整改。
(三)特装展位的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特装布展不得在现场使用切割机、电锯、不得在现场喷漆。如涉及电气安装,施工单位须具有电气安装资质,电工和焊工须持有效操作证,凭有效证件到展会工作组办理施工动火手续,手续完备后,由展会电工指定接电点,方能施工。
2、特装展位电气安装须严格按照审批确定的展位电气方案实施,不得自行更改。
(四)标准展位的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私自乱拉乱接或增加照明灯具,申请的电源插座不得插接展位照明灯具。须严格在所允许的最大容量500W内使用,不得插接超出允许容量的电器设备,违者将视为安全供电构成隐患并进行停电处理,并追究参展单位的责任。
2、展会配置安装于展位上的所有用电设施设备,参展商不得随意拆除或移位,更不能带出展场。
(五) 安全责任和现场值班
贯彻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展位所属的参展商、施工单位要对其展位的用电安全负责,遵守展会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特装展位应在展览期间留有值班电工,并将值班电工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值班地点报现场保卫组备案。
(六)展出电器样品的安全管理规定
1、禁止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如电水壶,电炉等),如确需展出用电,须申请并获批准。
2、参展的展样品或设备设施需24小时供电的,须于6月25日前报展会工作组用电专职管理员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申请用电手续,并负担由此而产生的值班费用。
(七)布置展样品的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安装的灯具与展样品等物品之间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2、配电箱、插座要安装在明显、方便操作与检查的位置。
(八)违章处理
1、参展企业擅自拆改标准展位配置线路,私自移动展位配电箱的,展会电工将强制恢复原状,造成线路或配电箱损坏、遗失的,责令照价赔偿。
2、不办理用电申请,私自接装用电、乱接乱拉的,将给予停止该展位用电,并按私接电器用电量两倍收费处罚。
3、如检查发现展位有违反展会安全管理规定、不符合安全要求、构成用电安全隐患的,一律不予该展位供电,将责令其整改或拆除,拒不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
4、对因违章用电而发生事故的展位,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及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参展申请表》
2、《会刊登记表》
3、《参展确认书》
4、《净地展台装修申请表》
5、《展台特装审核意见表》
6、《参展展品清单》
7、《施工人员身份证登记表》
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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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吨/米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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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米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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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展品运输指南
太原市北方物流中心(以下简称“运输商”)受主办单位的委托,承揽上述展会的国内货物运输及现场操作业务。展商如有A.从火车站、机场等地到会场的短途运输。B.参展完毕后货物回运。我司会提供价格合理、优质的服务。详情请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慕兰珍
手机:13503502704
座机:15333602566
传真:0351-5279733